信息学院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具体方案
学院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武汉科技大学关于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20〕43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现就我院2021届本科毕业生推免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推免生的选拔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择优推荐。
推免生的对象是我校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
推免生名额分配。根据每年教育部下达给学校的年度推免生计划,学校依据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科建设与发展状况以及学院上年度推免工作完成情况等因素,将名额分配到各学院。为了培养学科知识、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协调发展的创新型人才,鼓励在重要基础性综合类学科和科技竞赛中获得最高奖项的优秀学生,学校每年分配一定名额,实施“创新人才专项推免计划”。
推免生基本条件
(一)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行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基础知识扎实,在校期间本专业所有课程第一次考核成绩必须全部合格,并且第一次考核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在3.0及以上,以申请人的教务处系统成绩为准;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50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
(三) 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 凡符合以上条件并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1. 在《武汉科技大学学生学科和科技竞赛管理办法》中认定的A类赛事中获全国二等奖且排名前三者或在B1类赛事中获全国一等奖及以上且排名前三者的大学生各类学科与科技竞赛中获奖者;
2. 以第一作者在与本专业相关的C类及以上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以第一发明人/设计人获得专利授权且专利申请人为武汉科技大学。
(五) 对不满足推免生基本条件(二)款的规定,但具有特殊的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生,可以申请破格推免。破格推免学在校期间本专业所有课程第一次考核成绩必须全部合格,并且第一次考核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在2.3及以上,以申请人的教务处系统成绩为准;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应达到380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350分,外语专业学生专业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艺术体育类专业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350分;须由校内3名本学科教授推荐。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主要是指:在《武汉科技大学学生学科和科技竞赛管理办法》中认定的A类赛事中获全国二等奖且排名前三者;或在B1类赛事中获全国一等奖及以上且排名前三者;或为已获得发明专利证书者(第一发明人必须为学生本人,专利权人为武汉科技大学);或在创新创业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或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规定的B类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在全国高校体育竞赛集体项目(必须是主力队员)中获得前六名、个人项目获前三名者。
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获最高奖项(排名前五)的,可直接获得“创新人才专项推免计划”推免生资格。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和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等赛事中获最高奖,且满足推免生基本条件的,可以申请“创新人才专项推免计划”,由创新创业学院根据分配名额择优推荐。
推荐工作程序
(一) 学校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推免工作。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推免工作。
组 长:刘运显、刘振兴
副组长:吴 谨、陈 凯、刘 斌、朱 斌
成 员:程磊、刘晓玉、杨永立、陈建良、
刘 劲、柴琳、张良力、张涛、陈 晨
秘 书:吴雪垠、张玲、李 培
(二) 9月22日,学院向全体学生公布学院的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三) 9月23日至9月25日(截止9月25日早上10点前),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武汉科技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并交所在学院,同时提交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 9月26日至27日,学院根据学校推免条件和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做好学生成绩、奖励证书等有关材料的审核工作,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认定。
(五)9月28日,学院将推荐名单上报教务处,并将推荐结果公示于学院网站。
根据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要求,将“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卓越人才培育计划”、“产业人才培育计划”、“荆楚卓越人才培育计划”纳入本科生推免工作,具体按照“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卓越人才培育计划”、“产业人才培育计划”、“荆楚卓越人才培育计划”相关实施办法执行。“创新人才专项推免计划”工作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具体推荐办法由创新创业学院制定并公布。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工作由校团委负责,具体推荐办法由校团委制定并公布。
本推免工作具体方案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说明:
一、推免硕士研究生指标分配:共26名(录取拔尖人才计划11名)
学生专业 | 拔尖人才推免名额 | 其他推免名额 |
自动化(卓越计划) | 2 | 1 |
自动化 | 4 | 3 |
电子信息工程(产业计划) | 1 | 2 |
电子信息工程(荆楚计划) |
电子信息工程 | 0 | 5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2 | 2 |
通信工程 | 2 | 1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0 | 1 |
合计 | 11 | 15 |
学业成绩组:
自动化(卓越计划)本科毕业生
自动化本科毕业生
电子信息工程(产业计划)本科毕业生
电子信息工程(荆楚计划)本科毕业生
电子信息工程本科毕业生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毕业生
通信工程本科毕业生
电子科学与技术本科毕业生
二、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推免硕士研究生成绩比重:
所有课程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加分项分数
三、加分项目明细:
获国家、省(部)级学科竞赛
获奖情况 | 加分分值 |
国家级学科竞赛特等奖 | 0.3分 |
国家级学科竞赛一等奖 | 0.2分 |
同一作品或项目参加不同比赛获奖的,按最高分计算,不累计加分。参加不同竞赛项目,不累计加分。竞赛只取前三名。
学科和科技竞赛分类参照武科大教〔2019〕41号文件。根据竞赛类别确定系数,加分项分数=加分分值*系数1*系数2*系数3。
A类项目: 系数1=1.0;
B1类项目:系数1=0.95;
所有非专业类的竞赛;系数2=0.5;
学科和科技竞赛排序第一名:系数3=1.0;
学科和科技竞赛排序第二名:系数3=0.9;
学科和科技竞赛排序第三名:系数3=0.8;
2、个人获得专利授权(学生本人排序第一,专利权人为武汉科技大学)、在中文核心期刊(最新版)等以上级别发表论文的(只记第一作者,作者单位为武汉科技大学。发表论文必须是正式见刊的论文,或已有期刊正式录用通知。):
项目类别 | 加分分值 |
发明专利(授权) | 0.15分 |
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 0.03分 |
论文被SCI、SSCI 1区期刊收录 | 0.8分 |
论文被SCI、SSCI 2区期刊收录 | 0.6分 |
论文被SCI、SSCI 3区期刊收录; 中文A类期刊收录 | 0.3分 |
论文被SCI、SSCI 4区期刊收录; A&HCI、MEDLINE、EI(核心库)期刊收录; 中文B类期刊收录 | 0.15分 |
论文被EI(网络库)、CPCI-S、CPCI-SSH期刊收录、 中文C类期刊收录; 国际会议论文 | 0.05分 |
同时拥有多项专利或发表多篇学术论文的,不累计加分,只按一次计算。
第一条和第二条加分项目,按最高分计算,不累计加分。
学术期刊分级参照
武汉科技大学学术期刊分级暂行规定的通知(武科大科【2014】5号)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9月22日